甘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月11日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2020-03-17 08:00:00 来源:甘洛县人民政府 作者:甘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开展工作总体情况

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分组对全县各集贸市场防疫物资经营单位,定点超市,关停行业门店及目前已复工复业行业门店进行巡视督查,暂未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一)集贸市场监管。为有效管控人员进出市场,在各市场设置了入口和出口,并安排人员值守。联合甘洛县林业和草原局、甘洛县农业农村局,集贸市场经营情况以及关闭和消毒情况进行巡查监督:牲畜市场关闭期间,未发现有活禽、活畜及野生动物交易和宰杀情况发生;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上、下菜市场、田坝市场内,间隔距离规范,市场内秩序良好,价格稳定,未发现市场内存在活禽交易宰杀野生动物交易、哄抬物价等行为,各市场管理人员均按照要求对市场进行了消毒和关闭。在各市场内,执法人员共检查市场内经营户215家,临时摊贩214个,为进入市场的人员监测体温共计1060余人次,劝退未佩戴口罩人员40人次、到市场销售活禽的农户18人次。

(二)防疫物资经营单位监管。一是抽查全县10家药械经营单位(永泰公司三分店、龙一家家康安康大药房、龙一家家康大药房、太极大药房甘洛建民店、“好医生”连锁惠民药房、“永盛”药房、“平民”药房、“利民”药房、“田坝”大药房、“康乐”药房)经营情况。检查未发现药品、体温计、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资存在涨价、质量不合格等情况,防控所需药械都能保证质量安全二是防疫物资保供方面,近期,家家康大药房购进一次性医用口罩30000个,永泰药业三分店、杏林堂大药房购进医用外科口罩3000个;截至3月11日,各药店共销售5000个,剩余28000个。各药店板蓝根颗粒、酒精等药品及消毒用品有少量新补充购进销售,体温计补充购进剩余72支,酒精剩余220瓶,疫情药械供应有所好转。三是继续对全县药店退烧药物销售情况进行摸排统计,并及时上报甘洛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3月11日,到药店购买退烧药物的群众共29人次。截至目前,到药店购买退烧药物的群众共计695人次。

(三)定点超市、关停行业、复工复业行业监管一是县商务外事局检查了全县各定点超市,未发现存在商品乱涨价、质量不合格等情况。二是维持全县复工复业市场秩序,根据《甘洛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9号)》,与县公安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商务外事局开展联合督查,要求广大经营户在疫情期间要加强营业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做好经营场所消毒处理与从业人员的疫情防护工作,禁止未佩戴口罩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并于每天19:00准时关门。3月10日夜间督查发现,部分商家未在规定时间内关门,执法人员劝导关停各行业门店共13家,其中:烟酒副食店5家、蛋糕烘培店2家、水果店摊贩6家。3月11日督查发现,一家酒店在疫情期间未经县应急指挥部同意擅自开业,经查,该酒店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食品,现已立案调查;其它各复工复业行业经营秩序良好,无违规经营现象。三是与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开展农资市场整治,对全县31家恢复营业的农资经营户进行疫情防控检查及宣传,要求所有农资经营户于每天15:00准时关门。

(四)禁止农村群体性聚餐情况。截至目前,全县取消或延期办理婚宴164家,共68340余人次;劝导丧事简办83家,共29020余人次;劝阻其他群体性聚会聚餐43起,共2050余人次。

(五)群众投诉举报受理情况。截至目前,我局接到群众投诉举报22起,办结21起,转诉1起。

(六)疫情防控期间案件查办情况。截至目前,我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共立案4起,结案3起,1起正在查办中。

(七)其他工作情况。一是全力配合配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出动执法人员参与我县城区工商巷“卡点”值守查验工作。二是60余名群众进行食品安全和防疫知识宣传教育。三是对城区四通服装市场进行督查,督促经营户与消费者佩戴口罩,劝诫市场内聚集人员。

二、存在的问题

(一)疫情物资方面药械经营企业购买的补给药械购货受到限量供应,补给跟不上市场需求,今日共有26家药店营业,3家药店暂停营业。部分药品如板蓝根颗粒、消毒用品酒精等购进价格有所增长,销售价格亦在合理调价范围内有增长。

(二)出入市场和各行业门店的人流量增加,人员过于密集,且部分群众不自觉佩戴口罩,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三)市场内部分临时摊贩不按时收市,拖延收摊时间;部分消费者不配合市场执勤人员工作。

(四)部分正常复工复业的商家未在规定时间内关门(晚上19:00)。

(五)占道销售活禽的散户较多,流动性强,管控难度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加强防疫物资的质量、价格监管。

(二)继续做好工商巷卡点值守查验作。

(三)根据《甘洛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9号)》要求,结合职能职责,加强对目前已复工复业行业的监管,同时做好对尚未允许复工复业行业的监督,及时整治违规经营行为。

 

 

甘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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