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7号) 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道路客运恢复运营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交发明电〔2020〕39 号)文件精神,根据“一断三不断”总体要求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有序恢复道路运输服务“六条要求”,为方便广大群众出行需求,有序有效做好我县道路运输保障恢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 2020 年 2 月 17 日起,会理县城市公交、出租客运恢复运营;县际以上客运班线部分恢复运营(会理—会东、会理—西昌、会理—成都),农村客运按照“预约响应为主,班线运输为辅”的方式恢复运营,其余线路视疫情防控情况逐步恢复。 会理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