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9号)

2020-02-17 08:00:00 来源:会理县人民政府 作者:会理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会理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9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发生和蔓延,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I 级响应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现将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立企业防控体系。复工复产企业要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制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企业各工作岗位疫情防控职责。

二、建立健康监测制度。企业要对复工人员进行彻底排查,摸清底数,编制职工花名册,详细登记职工姓名、户籍地、复工前居住地、旅居史等相关信息,分类落实管控措施,并经健康检测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相关信息要报当地乡镇、街道备案。要开展员工日常体温检测,落实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三、实行分期分批集中返岗。企业组织专人对返岗职工进行摸排,制定返岗时间表,统筹安排,组织职工分期分批集中返回。必要时可组织点对点接送人员返岗。

四、严格实行隔离观察制度。县城内由企业主管部门牵头,公安、卫健、街道配合,设置集中隔离观察点,乡镇按属地责任分片区设置集中隔离观察点。对湖北、广东、河南、浙江、湖南、安徽、江西等疫情严重省市返回会理的人员实行集中隔离观察;其余省市返回会理的人员实行 14 天居家隔离观察。省内返回人员持健康证上岗,企业落实厂区管控措施;无健康证的必须居家隔离 14 天,由企业负责日常监管。企业必须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及时到隔离观察区域进行暂时隔离观察。

五、规范隔离观察措施。集中隔离观察点必须实行单间居住,一人一房、有人值班值守,医护人员做好体温监测。要做好生活保障,每日三餐由专人送到房间门口,严禁串门。居家观察要严格落实居家观察规范,单间居住,实行分区分餐,严禁居家隔离变居家生活。

六、建立人员进出登记制度。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厂区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进出,州外返岗人员 14 天内严禁外出。其余人员确需进出的,必须佩戴口罩,加强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

七、加强生产过程防护措施。企业要落实好防护物资;工作场所保持空气流通,环境整洁卫生,定期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工作场所内洗手、喷淋设施保持正常运行;加强餐饮用具、卫生洁具消毒;严格聚餐管控,食堂要落实分餐制;实行垃圾分类管理,及时规范收集并清运垃圾,对垃圾容器定期消毒。

八、做好疫情应急准备。如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要及时报告,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第一时间管控密切接触者、限制人员聚集、直至实行疫区封锁。

九、加强宣传教育。行业主管部门,特别是企业要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疫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健康知识,增强个人防护能力,确保管控有力有效。

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脱管、失管、漏管,瞒报、漏报、迟报相关疫情信息,造成疫情传播的,坚决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实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单位、乡镇、村组、个人监督企业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对违反及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行为及时举报,一经查实,给予相应奖励并严格保密举报者信息。

监督举报电话:

会理县卫生健康局:0834-8566887

会理县发改经信局:0834-5622651

会理县公安局:110


会理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 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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