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公 告 (第10号)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州各项工作要求,有序推进我县服务业(含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以下统称“服务业”)复工复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批推进服务业复工复产 (一)优先保障一批服务业复工复产。在疫情期间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保障群众生活必需的超市、配送、农贸市场等行业企业和涉及国计民生的相关生活必需品服务业正常经营。保障与工业生产、春耕生产密切相关的物流服务、科技服务、农资销售等生产性服务业尽快复工营业。保障金融行业正常开展业务活动。 (二)积极推进一批服务业复工复产。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推进酒店、实体书店、物流服务、农资销售、电器卖场、法律服务、理发店、装饰装修、汽车销售(服务)等行业复工复产;酒店宾馆业恢复住宿等基本经营业务的,不得提供桌餐、歌舞娱乐、洗浴等服务;餐饮行业复工复产的,不得提供桌餐,使用外卖、打包等方式供餐;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保证工作、生产需要复工的,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的方式供应;房地产、房屋中介等行业复工复产的,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线下发布会、团购会、开盘仪式等群体性集聚活动。 (三)暂缓一批服务业企业(单位)复工复产。暂缓网吧(咖)、影院、KTV、茶楼、麻将馆、美容院、洗浴中心等娱乐服务行业复工复产。有关未列明的服务业复工复产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另行明确。 二、规范开展服务业复工复产 服务业复工复产要严格按照《会理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指南的通知》(会理新冠疫情应急指挥部发〔2020〕3号)中“附件6:会理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指南”相关要求执行。 (一)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明确企业各工作岗位疫情防控职责。 (二)备齐疫情防控物资。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购置配备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三)落实从业人员管控要求。做好员工排查登记及返岗员工健康信息登记,制定错峰返岗措施,坚持每日体温监测,佩戴口罩,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 (四)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每天定期对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进行消毒。 (五)限额以上服务业复工复产由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牵头指导并落实防控措施;非限额以上服务业由所在乡(镇)、街道按属地管理要求指导并落实防控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参与指导并落实防控措施,分类分批、科学有序推进服务业复工复产。 本公告自发布之时起生效。
会理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1日
附件1
附件2 会理服务业企业(单位)员工信息统计表 填报企业(单位): 填写时间:
备注:1.本表统计的是服务业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的信息。 2.员工信息有变化时要及时更新上报所在乡镇、街道和行业归口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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