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姑县现代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园区总体规划(2019-2030)》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9-12-10 17:27:00 来源:美姑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美姑县现代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园区总体规划(2019-2030)》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

《美姑县现代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园区总体规划》

2、规划范围

园区包括两个片区,拉马现代农业产业园片区位于拉木阿觉乡南部,涉及拉达村、马堵村、波乃姑村,规划范围总面积2.66平方公里。巴普毕摩文化产业园片区位于美姑县城巴普镇基伟村,规划范围总面积2.19平方公里。

3、规划时限

2019年~2030年。

4、规划目标定位

以优势特色农文旅资源为基础,以生态绿色产业为引领,紧抓脱贫攻坚扶持政策契机,构建“产加销一体化、农文贸旅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打造集产品加工、产品展销、农业观光、文化体验旅游于一体的凉山州现代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

5、产业发展规划

拉马现代农业产业园片区发展农产品生态绿色加工、观光旅游体验,巴普毕摩文化产业园片区发展民族工艺品制作体验、特色文化旅游。

6、建设用地规模

园区规划总面积4.85平方公里。拉马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范围总面积约2.66平方公里,其中,总建设用地0.8平方公里,巴普毕摩文化产业园规划范围总面积约2.19平方公里,其中,总建设用地0.7平方公里,居住用地0.27平方公里,可容纳居住人口0.9万人。

7、空间布局

园区分为两个片区,拉马现代农业产业园片区位于拉木阿觉乡南部,以生态绿色加工产业为主,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形成“一心两轴五区”的功能结构。

一心:配套服务中心,为园区提供公共服务配套,满足生产生活需求。

两轴:依托路网系统,以交通主干道形成两条园区发展轴,纵向为交通运输主轴,对接联系拉木阿觉乡集镇及联合水库,横向次轴为园区生活干道,沿路打造景观绿带。

五区:综合服务区包含园区管理中心、旅游接待中心、电商中心、创意研发中心、综合贸易市场等服务功能。生产加工区包括农产品加工、林产品加工及畜牧产品加工三类,配套发展园区观光体验式旅游产业。冷链物流区提供仓储、冷链运输等服务。田园休闲区产村融合,配套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生态种植区以观赏性作物及果树种植为主,兼具组团隔离及景观打造功能,远期可作为园区发展备用地。

巴普毕摩文化产业园片区位于美姑县城巴普镇基伟村,以民俗文化体验、旅游产品加工展销产业为主,发展特色文化旅游产业园,形成“一轴两心两片区”的功能结构。

一轴:以美屏路为园区建设发展轴,联系南北组团片区,北至屏山,南接县城。

两心:旅游服务中心位于南部,临近县城,为园区及县城提升旅游接待服务能力;毕摩文化展示中心位于北部,承担美姑特色毕摩文化展示体验功能。

两片区:南部旅游接待服务及展示展销片区以特色产品南红玛瑙为吸引点,结合地方农特产品及民族特色商品展销,打造集住宿接待、餐饮、购物、旅游产品加工销售于一体的旅游商业片区;北部民俗民族文化体验展示片区以毕摩文化、彝族文化为基础,配套文化体验馆、文化演艺广场、乡村酒店等,大力发展民俗旅游、乡村旅游、文化创意旅游。

二、与区域发展规划协调性

通过《美姑县现代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园区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协调分析可知,园区规划与《凉山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美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四川省生态功能区划》相协调,符合凉山州产业发展和布局规划、《四川省深度贫困地区美姑县农业产业扶贫规划》《凉山州“十三五”新型城镇化规划》《凉山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美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调整完善方案》《美姑县城市总体规划》。同时,本次规划区规划主导产业、环保规划等,总体符合《四川省打赢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四川省蓝天保卫行动方案》《四川省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实施方案》《四川省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四川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二批)(试行)》《美姑县 “十三五”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中有关要求,园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未占用基本农田。

三、规划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1、环境影响分析

水环境影响分析:园区规模不大,主导产业农副产品、旅游商品均不属于重污染产业,预测结果显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对直接受纳水体阿也觉依达河、挖苦莫格基河的贡献很小,与河流背景叠加之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指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质,不改变水体现有水环境功能。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评价范围内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规划区主导产业为农副产品、旅游商品等不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行业,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噪声污染:工业噪声主要来自部分企业的机械设备噪声和动力站房噪声;交通噪声主要包括区域内道路交通噪声。预测结果显示,入园企业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消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在确保厂界达标的情况下,项目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交通噪声将对公路两侧的声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故建议在主干道路旁设置绿化隔离带,同时通过合理布局减轻交通噪声的影响。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园区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工业固废由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毕摩园区银饰品加工可能涉及的危险废物,由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园区生活垃圾依托美姑县级环卫体系进行处置,只要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力度,园区固体废物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根据调查区域内无珍稀濒危保护陆生动植物的自然分布,用地类型以农用地、村落、荒地为主。园区建成后人为活动将大大增加,但因区域本身生物多样性不丰富,新增人为活动不会对区域生物多样性造成重大影响。

对社会环境的影响:园区建成营运后,能更好地开发和利用当地资源,新增大量就业岗位,大幅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质量,对于实施扶贫起到关键性作用,也将为美姑县政府财政带来较大的财政收入,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2、环保对策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毕摩园区污水分为两个排水分区,北侧的民俗风情体验片区单独一座设置一座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规模为200/日;南侧的旅游商品展销片区,污水接入美姑县城市政污水管网,经县城污水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拉马园区规划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规模1200/日(后期视情况适时扩能),企业废水由生产方自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两个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水均应执行一级A标。对规划居住区及周边农户实施污水截流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积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加强企业废水治理和工业节水。严格实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各项制度,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及清洁生产要求,积极扶持资源及能源耗量小、废水排放量小、污染因子较少且易于治理的项目。完善企业废水收集治理设施,加强监管,全面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环境准入和污染治理。园区禁止引入高污染高排放的建设项目。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加强企业在入园时的选址合理性论证,企业选址须充分考虑企业类型(如肉类加工)、污染特征(恶臭扰民)以及外环境情况等因素,避免企业形成交叉污染,必要时设置相应的卫生防护距离,并且在园区生产空间与生活空间之间设置隔离绿化带。新建项目必须配套建设先进的污染治理设施,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优化园区能源结构。积极推进园区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电能等,逐步限制使用燃煤。涉及燃煤项目必须在项目环评中对锅炉规格、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影响范围和程度进行充分论证,确保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农户、景观等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后方可入园;燃煤设施需按环保要求配套脱硫脱硝及除尘设施,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确保满足浓度及总量控制要求。

强化餐饮油烟污染防治。随着区域旅游业发展和人口增加,餐饮服务业相应壮大,环保部门应加强餐饮油烟监管,督促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安装并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3)声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入园企业管理,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声源强度,针对具体情况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通过总图布置,合理布局,防止噪声叠加和干扰。严格按照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要求,管理和监督各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情况,确保各类企业厂界噪声达标。按照《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7)要求采取措施防治交通噪声污染,确保居住区环境质量达标。环评建议加强主要道路两侧的绿化隔离带建设。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园区建设中的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园区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环卫系统进行处理,环卫部门应加快城镇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处置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收运能力和效率。园区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密封式运输,采用综合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园区工业固废中具有回收价值的应尽量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对不能回收利用的可采取卫生填埋等方式进行妥善处置。企业固废暂存场所,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规范设计和建设,并采取有效的防渗防腐防雨和防流失措施,避免造成二次污染。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必须对危险废物进行单独收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暂存,定期送具备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严禁随意倾倒或混入生活垃圾和一般固废中。

5)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制度。依据国家发布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筛查园区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确保用地污染物含量符合相应功能区标准,特别是拟转化为居住、学校、医院等敏感用地的,对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要求的,不得进行项目立项批准或备案。针对拉马园区生态种植区地块,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

严控新增土壤污染。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依法严查向滩涂、坑塘、渗坑渗井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

四、综合评价结论要点

《美姑县现代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园区总体规划》按照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人地和谐的理念进行规划,符合凉山州、美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州、县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园区规划范围内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园区规划实施后,将充分利用美姑县资源优势和现有产业基础,重点发展农产品生态绿色加工、观光旅游体验、民族工艺品制作体验、特色文化旅游产业,有利于推动整个县域、州域社会经济的转型,带动相关产业及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美姑农业产业园区的选址、规模、定位、目标、功能分区总体合理,产业规划可行,区域资源及环境条件基本可支撑规划的实施。规划及环评提出的集中处理和减缓措施可有效的节约资源、能源,有利于“三废”的集中治理,有效减缓园区开发建设对区域的环境影响,使环境风险可接受。规划区开发建设应严格落实凉山州“三线一单”相关约束,降低园区建设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有效节约资源、能源,促进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从环保角度来看,规划方案是可行的。

五、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美姑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联系方式:0834—8242370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28-85532523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199112层   49456663@qq.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规划区域居民以及对本规划关心的公众。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

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

对规划的实施建设是否认可;

本规划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

对本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公众的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九、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

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其他相关补充信息,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及写信的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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