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南县殡葬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宁南人民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宁南县殡仪馆临聘工作人员9名。现将公开考试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ningnan.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为宁南县民政局。招聘名额9名(男性火化工2名,美容师2名,驾驶员1名,门卫及卫生绿化工4名)。 二、公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仅限宁南籍人员报考(以户口簿为主); (二)政治可靠,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三)年龄:火化工25周岁及以下,美容师35周岁及以下,驾驶员45周岁及以下,门卫及卫生绿化工55周岁及以下; (四)文化程度:火化工、美容师和驾驶员高中及以上学历,门卫及卫生绿化工初中及以上学历; (五)驾驶员持C驾驶证,驾龄满三年及以上,持有A驾驶证者优先。 三、不得报考条件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吸毒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等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一)报名时间 2020年3月9日至 3月10日(08:30至12:00, 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宁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宁南县政务中心4幢二楼2-8)。 (三)报名要求及手续 1、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簿)的截止时间为3月7日前; 2、提交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四)资格审查 由宁南县民政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对报考者提交材料、个人现实表现等分别进行审查。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联系方式 报考者所留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六)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五、考试 (一)火化工、美容师、门卫及卫生绿化工: 视其报名情况,采取考核或考试的方式进行; (二)驾驶员:实际驾驶操作和笔试。实际驾驶操作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50%。 实际驾驶操作:2020年3月 11日上午8时30分,社保服务大厅门前集中前往考试地点。 (三)笔试(考核)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当日报考者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超过考试时间15分钟未进入考场的,不准进入考室,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布考试成绩及体检人员 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ningnan.gov.cn/)公布考试成绩并按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学历高低、退伍军人优先确定。 七、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八、录用公示 对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ningnan.gov.cn/)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顺序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对考试(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照《宁南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与中标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再派遣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每年底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二)待遇: 1、火化工,月基本工资2500元,每火化1具尸体200元,购买“五险”; 2、美容师,月基本工资2500元,每美容1具尸体300元,购买“五险”; 3、门卫及卫生绿化工,月工资2000元,购买“五险”(因超龄买不到保险的除外); 4、驾驶员,工资待遇按现行公开考聘的临聘驾驶员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公告进行,凡违反体能测试、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南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4-4572266 监督电话:0834-4572305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南县民政局 2020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