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失业保险普惠性稳岗返还资金的通知

2020-03-04 00:00:00 来源:宁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县人社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全县各参保企业: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22号)、《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发〔2020〕25号)的精神,现将我县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县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所有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有缴费收据复印件,保证2019年度无欠费。

(二)关于裁员率的申报条件:中小微企业2019年裁员率应低于2019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2019年末裁员率放宽至参保职工总数的20%。除上述按国家政策放宽裁员率标准外的其他参保企业,2019年裁员率应低于2019年末四川省城镇登记失业率3.31%(其中,因去产能企业分流安置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不计入裁员范围)。

(三)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无违法失信记录。

(四)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五)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确定为破产清算企业以及即将注销的“僵尸企业”。

三、申报方式及所需资料

2020年我县实行稳岗返还网上申报(双网申报),同时进入以下两个网址申报稳岗返还:

1、稳岗补贴实名制系统:

http://wgbt.mohrss.gov.cn/  

2、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

http://119.6.84.89/

进入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先注册认证,待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才能上传资料进行网上申报,所需资料:

1、稳岗返还申报表(附件1);

2、开户许可证;

3、营业执照;

4、上年稳岗补贴资金使用情况(附件2)。

四、企业稳岗返还标准

参保企业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在本县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五、申报时间

网上注册认证时间:2020年3月12日前;

上传资料时间:2020年3月19日前。

为保证稳岗返还资金顺利发放到位,请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认证及上传资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4-4568669 

七、常见问题

1、问: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有效期限是多久?

答:根据国家政策,此轮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有效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 12月31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逾期不能受理。

2 、问:申领了“企业稳岗返还(普惠性)”还可以申领“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吗?

答:稳岗返还资金一次性发放,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今年享受了普惠性稳岗返还,又符合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条件的,可继续申领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经审核批准后,由失业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予以补差。)

3、问:如何计算裁员率?

答:裁员率的计算:上年度因企业原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且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总人数除以上年度企业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

附件:稳岗返还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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