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普格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X510000201811180033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2019-10-18 09:57:00 来源:普格县人民政府 作者: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  西昌航天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山、普格县晟葳矿业有限公司:1、长期非法开采,证照不齐,安全环保问题突出;2、矿山污染严重,未按环保要求进行密闭和降尘,生产的物料未按要求堆放,现在脏乱差现象严重;3、运输过程中长期超限、超载,货物存在沿路抛洒等现象。

责任单位

普格县自然资源

责任人

沙马知培

联系电话

0834-4773462

整改目标

对开采现状进行测量;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清理浮石,设置安全警示牌,在12月30日前完成防护措施,加强督促检查与日常管理;按要求建设高位水池,增设喷雾设备,洒水设备,将场内路面全部铺设碎石;加强动态巡查,督促管理运输车辆

整改措施

1.关于“普格县晟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期非法开采”的问题。

责任单位:普格县人民政府、普格县自然资源局、普格县安监局

责任人:普格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贾德全、普格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沙马知培,普格县安监局局长周浩。

责成普格县国土、安监等部门选取专业地勘队伍对该矿开采现状进行现场实地测量,若发现越界开采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

2.关于“普格县晟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证照不齐”的问题。

责任单位:普格县人民政府、普格县环保局

责任人:普格县政府副县长赵跃荣、普格县环保局局长包三日

责成普格县环保局督促矿业权人严格验收标准,规范验收程序,依法依规于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环评三同时验收工作。

3.关于“普格县晟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问题。

责任单位:普格县人民政府、普格县安监局

责任人:普格县政府副县长杨龙、普格县安监局局长周浩

责成普格县安监局督促普格晟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限期整改:一是2018年11月30日前已完成清理安全平台和开采平台边坡松动的浮石,建设矿区内矿山公路危险路段的拦挡设施,设置矿山边界的高边坡等危险处安全警示标牌。二是在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矿山南面陡崖处渣土或矿石滚落到沟底的防护措施。三是普格县安监局要加强对企业督促检查和日常监管,若在限期内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坚决确保整个矿山的生产安全。

4.关于“普格县晟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环保要求进行降尘”的问题。

责任单位:普格县人民政府、普格县环保局

责任人:普格县政府副县长赵跃荣、普格县保护局局长包三日

1责成普格县环保局对普格晟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100吨高位水池,只建设了喷淋系统、购买洒水车进行作业中的降尘措施,未到州环保局进行报备,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进行立案查处。2018年11月24日,普格县环保局已作出立案决定(普环立字[2018]12号)。

2责成普格县环保局督促普格晟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一是增设喷雾设备、洒水设备,增加洒水频次,确保现场粉尘得到有效控制,将喷雾设备、洒水设备于2018年12月15日之前到州环保局环评科进行备案;二是将场内路面全部铺设碎石,进一步规范生产物料堆存,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洒水或覆盖等方式严格控制粉尘排放。2018年12月30日前整改完成。

5.关于“普格县晟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运输过程中长期超限,超载,货物存在沿路抛酒等现象”的问题。

责任单位:普格县人民政府、普格县交通局

责任人:普格县政府副县长杨龙、普格县交通局局长马乌勒

责成县交通局加强动态巡查,并责令普格县晟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管理运输车辆,在装货时必须装平货箱,装载规范,坚决防止货物抛洒、散落、污染、损坏道路。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2018年11月27日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0四地质队对三道坪石灰石矿山进行实地测量,矿山存在越界开采行为。县自然资源局于2018年12月4日下发停工通知,责令普格县晟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停业整改,并对普格县晟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19年4月15日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一是责令普格县晟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二是责令普格县晟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对违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限期进行恢复和治理。三是没收普格县晟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越界开采的库存矿产品(石灰石矿)5.38万吨,移交县国资委。四是没收普格县晟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违法所得142460元,并处罚款42738元;2018年11月30日,县安监局组织人员对该矿山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复查,经复查该公司已完成了安全平台和开采平台边坡松动浮石的清理;安装了建设矿区内矿山公路危险路段的拦挡设施;设置了矿山边界高边坡等危险初安全警示标牌。2018年12月30日,该矿山已制定了矿山南面陡崖初处渣土或矿石滚落到沟底的防护措施,并在县安监局进行了备案(该矿山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后期将根据实际防护效果进行完善);普格县晟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4月完成了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按照环评要求修建了高位水池,并配备了洒水车和喷淋系统,有效的控制了扬尘;县交通局加强矿山运输车辆检查,普格县晟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管理运输车辆,按规定装载,加盖篷布遮盖严密,杜绝了矿石抛洒、散落、污染、损坏道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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