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现将拟设置普格新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有关设置内容公示如下。公示期间(2019年12月20日-12月24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医政人事股处据实反映。 医政人事股处联系电话:0834-4772635(公示期5日) 普格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20日 公示内容: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 普格新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执业地点:普格县城南新区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 中西医结合 拟设置医疗机构服务对象: 社会 拟设置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个人所有制 拟设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急诊科、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骨科、妇科、产科、母婴保健科、眼科、耳鼻喉科、中医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理疗科、医学影像科 医学检验科 拟设置医疗机构床位:96张 拟设置医疗机构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拟设置医疗机构投资总额:800万元人民币 拟设置医疗机构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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