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社局、凉山州财政局《关于公布州级返乡下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名单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0〕26号),认定普格县大学生创业园区(普格县征国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州级返乡下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按照凉山州人社局《关于我州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凉财社〔2019〕81号)文件要求,对初次认定的州级创业孵化基地,按10万元/家的标准给予补助。现拟对普格县大学生创业园区挂州级返乡下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牌匾,拨付补助资金,现公示如下: 一、补助对象 普格县返乡下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普格县征国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补助资金来源及金额 就业创业补助资金,10万元。 三、公示期 2020年2月28日至2020年3月5日 干部、群众如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书面或电话向县人社局反映。 联系电话:0834--4773007 0834--4775248 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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