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9日-2020年3月17 日(共7个工作日)。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0年3月17 日前向我局提出。 电 话:0834-4776101 联系人:安子莫日牛 手机:13795633986 地 址:普格县普基镇政文西路12号(普格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1.普格县融创商贸有限公司五道箐加油站新建项目报告表(报批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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