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3月24日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公告

2020-03-24 11:38:00 来源:普格县人民政府 作者:普格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3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决定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324-2020331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0331日前向我局提出。

话:0834-4776101

联系人:安子莫日牛    手机:13795633986

址:普格县普基镇政文西路12号(普格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依法行使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

  序号

  项目名称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公示件

     1

普格县螺髻山明贵酒店

普格生态环境局关于《普格县螺髻山明贵酒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普环发(2020)

2020323

普格县螺髻山明贵酒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

     2

蓝天碎厂加工点

普格生态环境局关于《蓝天碎厂加工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普环发(2020)

2020323

蓝天碎厂加工点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

     3

普格县融创商贸有限公司五道箐加油站新建项目

普格生态环境局关于《普格县融创商贸有限公司五道箐加油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普环发(2020)

2020323

普格县融创商贸有限公司五道箐加油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普格县螺髻山明贵酒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doc

蓝天碎厂加工点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docx

普格县融创商贸有限公司五道箐加油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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