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相关业务的公告

2020-02-02 10:05:00 来源:西昌市人民政府 作者:西昌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市民朋友们: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和应对,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I级响应措施》《凉山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西昌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就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相关业务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及省、州、市政府相关安排,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2月3日起正常上班。

二、建议您尽量不在特殊时期办理相关业务。如果确需办理的,请提前进行电话咨询,当事人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合理安排办理时间,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业务办理结束,请尽快离开。

三、市自然资源局将竭力为办事群众提供安全的办事环境,按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做好服务场所通风和消毒工作,所有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上岗。请办事群众主动佩戴口罩,配合现场人员指挥,非办事人员不能进入办公区域。如不佩戴口罩,或伴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劝离办公区域,并做好记录及时上报。对不听劝阻或拒不配合的当事人,我们将报告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对本公告有关内容如有疑问,请在上班时间致电市自然资源局进行咨询,咨询电话:局办公室0834—3222521;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0834—2183009,自2020年2月3日起接受电话咨询(限工作日)。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大家支持和理解!

特此公告。

西昌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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