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德县2018年彝家新寨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019-11-08 08:00:00 来源:喜德县人民政府 作者:喜德县扶贫开发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凉山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减贫目标及彝家新寨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通知实》(凉脱贫指挥办发[2017]68号)和《中共喜德县委 喜德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脱贫攻坚安全住房建设、村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喜委发[2017]17号)文件精神,为实施好我县2018年彝家新寨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8年州下达我县彝家新寨建设项目22个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1384户住房建设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在充分尊重自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前提下,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地理地质条件,充分考虑不同海拔地区的特点,合理选择宜居地区,遵循“有利于道路交通、有利于设施配套、有利于生产生活”的要求,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科学确定村寨布局与建设规模。

二是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的原则。通过政府统一规划设计、公共财政适当补助、制定合理的建设标准、做好建材物资供应、控制特需建材价格等多种方式,在坚持建房户自愿筹集资金和投工投劳的同时,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动员和引导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自己动手建设美好家园。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充分考虑项目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建房农户自筹资金能力,突出彝族地区建筑风格,按照美观、经济、适用、安全等基本要求,确定不同区域的建设标准、建设时序和建设模式、切忌“一刀切”,在建设中针对各村实际,因地制宜。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按照改善民生、加强配套、提升功能的思路,把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与产村相容相结合,做到有利于培育和发展特色产业、有利于推进城镇化进程、有利于自然生态和文化生态保护与建设;做到既改善基础条件,又增强发展后劲。

五是坚持尊重民意,稳步推进的原则。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因地制宜,科学指导,带动建设,稳步推进彝家新寨建设

六是坚持瞄准贫困农户为主体对象的原则。

三、建设规模

1.住房建设。计划建设彝家新寨1384户。原确定的22个彝家新寨项目村的指标下达后剩余16户,现将16户住房建设计划下达则约乡哈尔宜莫村。(彝家新寨住房建设计划见附表1)

2.基础设施建设。尼波镇哈斯洛村、尔曲村;北山乡羊朋村、 北山村、自都村;红莫镇红莫村;两河口镇火觉莫村、红岩村、瓦尔西总村;洛哈镇正洛村、阿洛村、坪其甘村、洛子村、马觉村;洛莫乡乃托村;米市镇莫色且莫村、米市村、洛尔村;热柯依达乡依呷洛村;沙马拉达乡拉达村;则约乡吞地村;东河乡加尔村共22个村彝家新寨项目的基础设施,按照喜脱贫领发[2018]3号《喜德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附表实施。(见附表2)

四、建设要求

(一)民居建设。民居建设主要包括:住房、厨房、厕所、院坝等要素。住房建设:必须新建有构造柱、上下圈梁。主体房必须要有隔离的房间。附属功能房必须修建厨房、厕所。

住房建设要参照《农村民宅抗震构造详图》(SG618-1-4)、《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构造图集》(DBJT20-63)及《四川省彝家新寨住房建设图集》充分考虑防震抗灾因素,因地制宜选择采用砖混结构进行新建。具体建设要求按县规建的行业标准进行,修建的房屋布局要达到科学合理,错落有致,有条件的尽量体现民族特色。

(二)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村内道路(硬化、毛路)、安全饮水、入户用电等。村内主干道硬化畅通,村组户道路形成网络;采取集中供水或分散供水相结合方式,建设稳定的供水设施;每个村都有动力电源供应。

(三)环境建设。环境建设包括垃圾处理、排污设施、绿化等。每村建1个以上的垃圾池,充分利用地面径流和沟渠科学布局排污系统,达到户户有排污设施,做到排污通畅。根据村寨规模实际,合理配建公共厕所。公共绿化要尊重地方文脉,结合民风民俗,展示地方文化,体现乡土气息,营造有利于形成村庄特色的景观环境。

(四)社会建设。社会建设包括村卫生室、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每个村建设和完善卫生室、村级文化体育场所、社区书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公益商贸活动场、民俗活动场地等,形成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

五、建设方式

(一)住房建设。彝家新寨住房建设由农户依据自身的经济能力,根据县规划建设局提供的房屋类型自主选择,并按照县规划建设局提供的施工图纸,自行组织修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种种理由强迫农户将房屋包予老板建设,如果农户无技术和劳动能力修建,由农户自行承包或村民成立自建委员会采取统规联建序确定施工方。保证手续齐全(开会照片、参会人签到表、表决记录)。必须与施工方签定房屋建设协议,协议条款必须载明住房建设各项内容、标准和规模,以及单位造价。以后房屋验收将以建房协议规定的建设内容的建设情况为依据兑付建房补助款,验收合格的如数兑付补助款,验收不合格的进行整改,两次整改不合格的,将扣减补助款。

(二)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建设、社会建设。彝家新寨建设的村道、安全饮水、入户电、垃圾池、排污设施、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公益和商贸活动场、社区书屋、绿化建设等按规划并根据项目资金来源,乡党委政府为项目实施主体,由乡党委政府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和预算,根据项目资金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由乡镇以村为单位,组织村两委、驻村工作组、第一书记、包村部门、督导乡镇的县级领导共同编制实施方案并且以招投标方式实施建设,联系县领导严格把关,按程序实施项目,50万以下采取竞争性磋商确定,50-200万元网上比选,200万元以上公开招投标,并报主管部门、分管县领导和指挥部备案,各主管部门、督促、落实、检查验收。由于人员搬迁严重,不必要修建的“村七有”乡党委政府的写出书面材料报县指挥部批复,可以不修;但是搬住地有相对人员集中地的,可以修建“七有”,仅限县辖地域界内。若住房建设指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剩余部分,由扶贫移民局做出分配方案,报政府审批,可以用于其他贫困村或非贫困村贫困户需求的住房和基础设施。

六、补助标准

2018年综合扶贫开发彝家新寨1384户新建住房,建设每户补助资金。(以2018年上级下达资金为准)

七、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2018年综合扶贫开发彝家新寨建设资金,将根据资金来源划拨到项目实施村,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使用。项目资金由县扶贫移民局按方案计划工程进度划拨到项目乡镇,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

(一)住房建设:住房建设补助资金打捆拨到乡财所,由乡镇党委政府、根据修建进度完成情况兑付以“一卡通”的形式直补到户,新建户完成上下圈梁补助3万元,剩余部分待修建竣工验收合格后再给予补助。

(二)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建设,社会建设,按工程进度拨款,建设所涉及土地原则由乡镇村组负责协调。如果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建设、社会建设资金有结余,项目村其他居民居住点仍有建设需求继续在项目村使用,直到资金使用完为止,若项目村已无建设需求或因其它原因不能修建,经县政府同意调剂到其他彝家新寨建设村继续使用建设,资金直到使用完为止。

(三)贫困户住房建设自筹部分困难,可申请在农商行贷款。五个一联系单位和帮扶责任人、乡镇必须给予支持和审核。

八、工程进度安排

(一)住房建设。1.前期准备启动阶段。2018年1月底前,规建部门完成规划设计;乡镇负责完成地质灾害评估工作,选址要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包村领导、联乡部门、乡镇入村召开动员大会,宣传彝家新寨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设的内容、规模、要求等,并按照下达计划确定住房建设贫困户人员名单;项目实施村上报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方式等,并附农户花名册,花名册要求包括农户的户口簿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人口、家庭住址、是否属建卡贫困户、农村信用社卡号以及身份证号码或户口簿复印件等,全部材料上报彝家新寨办公室(县扶贫移民局);项目实施村公示住房建设贫困户人员名单和基础设施建设内容。

2.房屋主体完成阶段。2018年5月31日,完成房屋主体建设。

3.房屋工程竣工阶段。2018年9月31日,完成地面硬化,附属工程,完成房屋内外搪糊、内外装饰、环境绿化等工作。

4.自查验收阶段。2018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完成房屋自查验收。

(二)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3月15日前完成设计预算财评;

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招投标并尽快开工;2018年10月15日前工程竣工2018年10月30日前,乡镇进行基础设施、环境和社会建设的自查验收。2018年11月31日前完成县级验收。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相关乡镇要成立以党委书记为总负责人的项目执行机构,明确人员分工和工作时限,做到机构落实、领导落实、人员落实、任务落实。全力推进彝家新寨建设,确保在2018年11月31日前全面完成所有项目建设任务。

(二)明确部门职责,严格落实责任。

县发展经信局:负责指导招投标(比选)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围绕彝家新寨建设劳务培训工作。

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草拟实施计划方案、负责住房建设、村内道路、社会建设、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和检查监督验收。

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彝家新寨建设的规划、设计和彝家新寨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督以及工程实施的技术服务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县级配套资金的筹集、落实,及时拨付项目资金,资金的整合报账管理。

县水务局:负责项目实施村的安全饮水、水利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项目实施通村通畅公路的规划及建设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项目实施村的环境绿化的规划及建设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彝家新寨地质灾害评估和防治,以及新建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的报批工作。

县环境保护局:负责项目实施村的垃圾处理池、公共排污等环境的规划及建设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项目实施村的村卫生室的规划及建设工作。

文旅新体局:负责实施村农家书屋的完善工作和村体育、健身器材的规划及建设工作。

县防震减灾局:负责彝家新寨地质灾害防治。

县电力公司:负责完成项目区内电力设施配套建设工作,做好农网改造升级,并按照统一规划组织实施。

其余包村县级单位:负责指导联系村彝家新寨建设。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做好项目的公示公告,实施彝家新寨项目村具体内容,监督项目村成立项目执行监督小组(5—7人);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管理及相关协调工作。

(三)实行县级领导、县级部门联乡包村负责制。2018年彝家新寨建设实行县级领导、县级部门联乡包村负责制,做到每个彝家新寨建设由县级督导领导负责联系,有一个县级部门包村指导建设。

(四)加强管理,落实考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采取以项目锁定目标、确定任务、制定标准,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科学分工、统筹安排,落实到部门、量化到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工程实施和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做好工作要求的规范化、工作流程的标准化、工作管理的制度化和工作责任的具体化。成立由县纪委监察、财政、审计、扶贫以及有关乡镇、村组成的项目监督小组,对扶贫项目规划、实施、验收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一是对资金管理统一实行县级报账制,县财政设立彝家新寨建设专户,建立专账,专款专用;二是进一步创新资金管理机制,相关部门按照当年可能落实的项目和资金拟定将实施的项目村(或地点),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协调;三是财政扶贫资金实行“六制”(公示公告制、县级财政报账制、采购制、评审制、招投标制、审计制)管理;四是严格执行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冒领以及其他违规使用;五是强化财政扶贫资金报账管理制度。实施精细化管理和目标责任管理,推行首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彝家新寨建设项目实现重点突出、规划科学、管理规范、成效明显。

(五)实行项目建设责任制。彝家新寨建设项目全面启动后,项目乡镇党委书记作为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政府以书面的形式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承诺,同时签订责任书,保证严格按照州上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好建设任务。

(六)严格落实项目进度上报制。2018年彝家新寨建设实行月报制,即每月一报,由乡镇上报县扶贫移民局,再经县扶贫移民局进行统计后,上报县指挥部,全力确保工程进度。

附件1:附件1.xls


                                          喜德县综合扶贫开发彝家

                                        新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8年 3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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