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告知书

2020-02-01 09:08:39 来源:越西县人民政府 作者:越西微报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温馨提示:

凡是1月27日12:00以来,从武汉等疫区入越西的人员,必须到集中隔离点进行不少于2天的集中隔离,开展健康教育,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知识健康教育完成后,改为居家隔离观察,继续观察满14天后,无发热及呼吸道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如果本人或家人出现发热、乏力和干咳等呼吸系统症状,应立即戴上口罩到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要主动如实告知医务人员自己旅居情况,近期直接接触人员等情况,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禁止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告知书

越西县广大人民群众:

2019年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新型冠状病毒与武汉市华南海鲜批发市场销售野生动物疑似有关联。2020年1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明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为了您及家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特告知如下:

一、加强自身防范,不要与野生动物接触以免感染病毒。

二、各地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三、严禁食用各类野生动物。广大人民群众要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远离“野味”,健康饮食。

四、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将加强对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监管,发现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联合相关部门及时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予以打击。

五、请广大人民群众加强监督,发现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的,及时向越西县林业和草原局举报。

举报电话:0834—7613799   15881510067   18090678366

越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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