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西县红十字会关于接受社会捐赠的通告

2020-02-01 09:00:15 来源:越西县人民政府 作者:越西微报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温馨提示:

凡是1月27日12:00以来,从武汉等疫区入越西的人员,必须到集中隔离点进行不少于2天的集中隔离,开展健康教育,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知识健康教育完成后,改为居家隔离观察,继续观察满14天后,无发热及呼吸道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如果本人或家人出现发热、乏力和干咳等呼吸系统症状,应立即戴上口罩到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要主动如实告知医务人员自己旅居情况,近期直接接触人员等情况,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越西县红十字会

关于接受社会捐赠的通告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挥红十字会在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汇聚社会各界爱心力量,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越西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认真做好接收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收捐赠物资类别
   (一)防护用品。
   医用防护口罩(GB19083-2010)、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0)、一次性医用口罩、N95口罩、防护服(GB19082-2003)、护目镜、医用帽、手术衣、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乳胶手套/丁腈手套(抗拉强度二14MPa),鞋套/靴套。
   (二)消毒类用品。
速干手消毒液(含醇和过氧化氢类或季铵盐类等)、84消毒液/消毒泡腾片。
   (三)药品。
   1.抗病毒药:干扰素、奥司他韦、洛匹那韦、利托那韦、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片、阿比多尔。
   2.中成药:金花清感颗粒、连花清瘟颗粒/胶囊、金叶败毒颗粒。
   3.辅助用药:免疫球蛋白、甲泼尼龙。
   (四)诊断类用品。
   手持红外体温测试仪、诊断试剂。
   以上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合法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损。
   请社会各界人士先行沟通捐赠意向,得到确认后再行捐赠。除上述物资外,其他物资捐赠暂不接收。
   二、接收社会捐款
   (一)银行通道。
   账号:22652101040020551
   户名:越西县卫生健康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越西县支行
   (二)网络通道。掌上银行和手机银行转账。
   (三)所有捐款请备注“新冠病毒肺炎防控捐款”。
   受捐单位:越西县红十字会
   受捐地址:四川省凉山州越西县果园路259号 (县卫生健康局红十字会)
   联系人:朱朝润,联系电话:18181289127
   周加忠,联系电话:13734962221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为方便开具捐赠凭证,捐赠时请务必说明捐赠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二)如需咨询捐赠事宜,请联系联系人。若有占线情形,请耐心等待,稍后再拨,非常时期,敬请理解。
   (三)上述捐赠物资专项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越西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将按照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原则,使用好每一份捐赠物资,并接受社会监督。 

越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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