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凡是1月27日12:00以来,从武汉等疫区入越西的人员,必须到集中隔离点进行不少于2天的集中隔离,开展健康教育,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知识健康教育完成后,改为居家隔离观察,继续观察满14天后,无发热及呼吸道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如果本人或家人出现发热、乏力和干咳等呼吸系统症状,应立即戴上口罩到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要主动如实告知医务人员自己旅居情况,近期直接接触人员等情况,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越西县红十字会 关于接受社会捐赠的通告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挥红十字会在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汇聚社会各界爱心力量,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越西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认真做好接收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越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