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解读:《赣榆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一、加快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规范 (一)加强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统一规范 严格执行权力清单制度,不得擅自新设权力事项,不得在已公开的权力清单之外行使权力。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梳理权力运行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对公开信息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进行规范。 (三)严格公文办理的政务公开程序 行政机关拟制公文时,增加公开属性审查环节,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 (四)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拓展和保密审查 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对外公开发布政府信息。 (五)落实会议办理的政务公开要求 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起草部门应在决策前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扩大公众参与,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 (六)建立常态化政策解读机制 区政府各部门是区政府政策文件解读的责任主体,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七)推动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化规范化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 (八)实现政府新闻发布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九)规范和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尽量减少行政争议。 二、打造“互联网+”政务公开平台 (十)建设智慧便捷的政府网站 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强化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政务公开第一平台。 (十一)优化提升政务服务网 推动区、镇、村三级联动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加快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受理下移,做到凡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事项均可在镇受理反馈,并逐步向村(社区)延伸,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十二)做大做强政务发布新媒体 开设政务发布新媒体,要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一个主账号,按照“谁开设、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主体,避免开而不管、管不到位。 三、提升企业和群众参与度获得感 (十三)细化公众参与范围 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明确公众参与事项范围,让企业和群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 (十四)规范公众参与方式 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探索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 (十五)拓展公众参与渠道 不断完善政府网站的领导信箱、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激发公众参与积极性。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搭建政府热线、广播电视问政、政府开放日、在线访谈等公众参与新平台。 四、积极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开放 (十六)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将分散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大系统”。 (十七)建设统一集中的公共数据开放网站 加快大数据中心建设,统筹整合贯通政府和相关部门数据的采集、管理、应用和安全工作。 (十八)加强对政务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 支持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合法途径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发利用政务数据资源,满足群众和企业对政务数据的“知情权”和“使用权”。 五、做好组织实施和支撑保障工作 (十九)明确工作责任 各镇各部门要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 (二十)健全协调机制 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处理政务公开顶层设计、制度安排和重大事项,研究提出全区政务公开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协调各镇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 (二十一)整合力量资源 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地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十二)加大教育培训 制定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计划,按照每两年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 (二十三)强化考核评估 区政府把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互联网+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公众参与等方面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 关联文件: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榆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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