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赣榆区农村卫生改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2020-09-14 04:24:15 来源:赣榆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18年赣榆区农村卫生改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一、 背景

实施农村卫生改厕是改善农村卫生环境面貌、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改善生活质量、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对控制“四害”孳生、阻断传染病传播具有重要作用。根据《江苏省农村改厕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区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经区政府同意,现制定2018年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201815000户改厕任务,具体分配情况是:青口镇2000户、塔山镇1000户、赣马镇2500户、沙河镇2500户、海头镇2500户、石桥镇1600户、墩尚镇600户、金山镇1000户、黑林镇125户、城头镇980户、沙河子园艺场195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区农村卫生改厕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委,区爱卫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村改厕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工作。各项目镇也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负责改厕工作的组织、协调、考核验收等工作。

(二)强化协同配合。区卫计委成立农村改厕技术指导组,负责制订改厕计划、组织培训、监督指导、检查考核、中末期评估等工作;区财政局将配套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并负责按工程进度及时下拨给各项目镇;区住建局负责将农村卫生改厕纳入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中;区审计局负责项目工程资金使用的审计,合力推进农村改厕工作。

(三)严格落实责任。《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明确规定各镇政府是卫生改厕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政策措施,加强对本地项目申报、建设实施、建成后使用等全程管理,确保改厕进度和质量,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改厕任务。


(四)强化督查考核。区爱卫办、区财政局跟踪督查改厕工作进展情况,强化督查考核,保质保量完成改厕任务。


关联文件: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赣榆区农村卫生改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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