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确定灌南县为2019年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县,灌南农业农村局于2019年10月25-31日公示了项目申报指南,截止规定时间,已有多家主体进行了申报。目前尚有稻渔共作的部分项目没有落实,经研究后决定,开展第二次申报。 一、扶持条件 1.项目实施主体落实在已建成一定规模的稻渔共作示范乡镇。 2.项目实施有扎实的保障措施,新技术示范推广工作基础较好,自筹资金有保障。 3.区域产业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发展潜力较大,项目实施有利于优化品质、提高科技含量、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4.产业发展有一定的建设基础和建设规模,基础条件较为完备;核心示范基地(点)有一定规模,沟渠路配套,具有相应的设施条件。 二、建设标准 1. 生产全程清洁。生产过程中不得产生有害的固体、液体、气体废弃物,使用的原料、辅料等包装物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允许产生新的污染源,需要环评的必须通过环评。 2.产品安全优质。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100%,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同步提高。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1、以乡镇为单位:已建成一定规模的稻渔共作乡镇。 2、稻渔共作主体:稻渔综合种养面积不少于300亩。 四、补助办法及用途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灌排渠系、沟坑工程、稻田整治、“三防”(防逃、防虫、防害)设施等田间工程,其中以乡镇为主体申报的根据区域内实际生产面积大小给予一定补贴,以稻渔共作主体申报的补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 五、申报材料 1、灌南县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表)。 2、灌南县生态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建设可行性报告,一式二份(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包括立项的背景和意义、项目建设的可行性、项目承担单位的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主要建设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线路叙述、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和技术、预期目标(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建设方案、组织方式与项目分解、计划进度安排、经费来源与预算)。 申报材料打印后装订成册,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应注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和项目主持人。 六、申报程序 1、主体自主申报。各主体根据上述要求提出申报申请。 2、县农业农村局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汇总、审查。 3、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名单。 七、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9年12月6—12日,申报材料完成后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大楼101室。 联系人:周伟民(13851233166) 吴士凯(15252805936)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