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我县“双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制

2019-12-24 08:00:00 来源:灌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财政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我县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富民增收33条”意见,建立健全与城乡居民收入、物价水平、财政能力等因素相关联的基础养老金政策调整机制,确保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增长不低于8%。

从2020年1月起,灌南县结合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财力状况等实际情况,对65周岁至79周岁每人每月在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上增加5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在最低基础养老进标准上增加10元。

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增发1%。(尚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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