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三禾片区(A、B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构筑物实施征收。为做好征收工作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三禾片区(A、B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择方案,现予以公告。 一、征收范围及对象 三禾片区(A、B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构筑物(详见征收红线图)。 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择的政策依据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2.《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住建部建房﹝2011﹞77号); 3.《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苏政发﹝2011﹞91号); 4.《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连政规发﹝2011﹞4号); 5.《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连政发﹝2011﹞128号); 6.《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连建征监 ﹝2018﹞124号); 7.《连云港市房屋征收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连建征监﹝2019﹞125号); 8.《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在连云港市执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录的通知》(连建房监﹝2020﹞93号)。 三、备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2020年8月17日,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三禾片区(A、B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的公告》,共有6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现提供给被征收人选择。按报名先后顺序名单如下: 1. 博文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一级资质。 2. 江苏先河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一级资质。 3. 江苏天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一级资质。 4. 江苏旺达行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级资质。 5. 江苏大公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级资质。 6. 连云港中信土地房地产评估资询有限公司,二级资质。 四、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择方法 1. 因三禾片区(A、B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较大、居民户数较多(总计1361户),依据相关规定划分为四个区域(详见区域分布图)分别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择: 第一区域:B地块,共计473户; 第二区域:A地块,东至康民路、西至河边北路、南至古河路、北至建安宿舍围墙,共计241户; 第三区域:A地块,人民医院宿舍区,共计324户; 第四区域:A地块,东至康民路、西至河边北路、南至建安宿舍、北至规划路中心线,共计323户。 2. 每个区域被征收人在本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从本公告第三条公布的备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中协商选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每个区域半数以上被征收人选择同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视为协商选定成功。 3. 被征收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或未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按区域组织被征收人投票决定或者通过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采用投票方式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超过50%的被征收人选择的,为多数决定;不足50%的,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 4. 请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的被征收人,以房屋所有权证或建筑执照、土地证等合法产权手续为计户单位,持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在本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到三禾片区(A、B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指挥部填写《三禾片区(A、B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选择登记表》。逾期协商选定未成的,按本公告第四条第3款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告。 5. 投票、摇号或者抽签等方式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过程与结果将由公证机关现场公证。 6. 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在征收现场公布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结果。 五、其他未尽事项,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六、本方案解释权归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