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场所疫情防控须知

2020-02-06 08:00:00 来源: 茌平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了大家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各经营业主、员工、顾客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顾客进入商场必须严格测量体温,体温异常者、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准入内。

2.顾客要切实保护自己,不聚集、快采购、不逗留,减少被传染风险;回家后详细记录购买经历。

3.商场员工必须严格佩戴口罩和手套,既防护自己,又保护他人。

4.员工上班必须严格测量体温,有发烧咳嗽等异常症状者,要第一时间报告并停止工作。

5.商场每天至少进行两次半小时以上通风和两次全面消毒消杀,电梯、垃圾桶等重点区域要加大消毒频率,并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回收桶。

请大家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督促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共同维护我们的公共环境安全。



聊城市茌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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