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聊城市科技局市级专项资金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试行)》通知要求及《聊城市产学研合作引导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聊市科发〔2019〕7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将对2017、2018年下达的产学研合作引导资金进行绩效评估。 一、绩效评估范围 2017年、2018年下达的产学研合作引导资金项目。 二、内容和形式 内容:项目运行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主管部门管理情况等。 形式:在各主管部门组织自查的基础上,市科技局对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抽查。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包括:总体情况,取得的成效(成果转化应用情况、市场认可度或者客户评价、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中发挥的作用),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措施等。 2、绩效评估的结果作为聊城市今年产学研引导资金下达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认真对待,确保绩效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 4、自查报告及绩效统计表一式三份盖章后于2020年3月27日前报送区科技局1351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丁晓荣 联系电话:0635-8419503 邮箱:dcfqkjj@lc.shandong.cn
附件: 1.2017年聊城市产学研合作引导资金项目汇总表 2.2018年聊城市产学研合作引导资金项目汇总表 2.聊城市产学研合作引导资金项目绩效统计表
东昌府区科技局 2020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