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行为的通知

2020-02-25 09:50:39 来源: 高唐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关于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行为的

通  知

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部分居民逐渐放松了警惕,个别村(小区)放松了管理,防范意识淡化,出现了居民出门不戴口罩、非购物闲逛、扎堆聚集等现象。随着返工返岗人员以及出行居民的大量增加,又将面临新一波输入性疫情风险的严峻形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引导城乡居民当好防控的主人,自觉佩戴口罩、勤洗手、讲卫生,不串门、不集聚、不扎堆。严禁玩扑克、打麻将、聚餐聚会、聚众闲聊等聚集性活动。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报告。对村(小区)、广场、街巷等公共场所不戴口罩、人员扎堆等行为进行文明劝导。

2.全县所有村(小区)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对居住本村(小区)的人员可随机抽测,对外来人员和车辆加强管控,尽量避免非本村(小区)人员进入。各街道、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要落实帮包小区的责任,每天到小区进行督促、指导,落实好各项疫情管控措施。

3.规范经营场所防控。严禁任何未戴口罩或佩戴口罩不规范人员出入经营场所、从事经营行为;根据规模大小,实行客流限量,疏导顾客在店外排队等候,并保持1米以上距离。坚决禁止网吧、KTV等休闲娱乐场所开门营业。餐饮服务单位可提供订餐、配送,严禁堂食。

4.持续强化宣传教育。加大流动宣传车、行政执法车出动频次,在沿街进行广泛宣传。用好各类新媒体、“村村响”,实现全覆盖,及时传送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宣传个人防护知识,引导城乡居民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思想不麻痹、防疫不懈怠、个人防护不放松。对不遵守规定者,发动群众在公众号、微信群等进行曝光、提醒,共同传递文明正能量。


县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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