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市场监管局约谈全县14处生活必需品经营点

2020-02-05 11:11:44 来源: 冠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严控市场交易行为的通知》的要求,2月2日,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县市场监管局对县城区范围内大型超市、蔬菜水果超市等保障市民生活必需品的14处经营业态点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要求全县14处经营点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 加强行业自律,严格执行省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58号)中的涨价幅度控制要求,杜绝购销差价超过35%、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

  2. 对所有进店群众必须做到“量体温、作登记,戴口罩,留电话”4项要求。

  3. 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异常者不得上岗,所有员工必须佩带口罩上岗。

  4. 每天进行全方面消毒,重点区域像顾客比较密集区,果蔬、服务台、收银台、购物车等顾客接触比较频繁的地方,采取实时消毒,确保顾客安全。

    5、积极拓展货源,满足市场供应,保障市民的正常生活需求。拓宽货源渠道,保障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切实提高应急保供能力,落实主要生活必需品不缺货、不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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