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企业: 为继续做好科技创新引导工作,确保科技创新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就2019年度冠县科技创新引导资金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根据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冠县企业科技创新奖励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冠政发〔2017〕29号)文件要求,重点支持企业2019年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承担上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产学研合作等科技创新行为。 二、申报时间 2020年3月27日-2020年4月17日 三、申报企业要求 1、冠县行政区划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3、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专业财务人员; 4、有相对稳定的科研技术队伍,学科与梯队结构合理,在相关领域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基础,具有必要的科研设施条件及运行管理经验。 四、申报材料 1、冠县科技资助申请表; 2、技术合同(或合作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合作双方资金结算账单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5、人才正式兼职聘用协议、每月实际在企业工作证明; 6、科技培训签到表、培训现场影像资料、付款凭证; 7、其他证明材料。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2、县属企业直接报县工信局,民营企业按属地原则报乡镇(街道)或县经济开发区初审后报县工信局。 3、县财政、科技等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统一审核,经审核确定的资助项目在冠县政务网等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经县政府批准由县财政拨付企业。
联系人: 张辉 张萌萌 联系电话:0635—5231152 报送地址:冠县红旗北路109号县政府四楼423室
附件:1、《关于印发<冠县企业科技创新奖励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冠政发〔2017〕29号) 2、《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管理办法》(冠科发〔2017〕19号) 3、冠县科技资助申请表
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