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组织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联合行动

2020-12-16 08:00:00 来源: 冠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县林木种苗质量,根据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林木种苗联合执法行动,旨在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

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联合行动以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领导重视。局党组组织召开专项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成立林木种苗行政执法联合行动小组,制定了《冠县林木种苗行政执法联合行动专项方案》。按照方案联合执法行动小组对县域内的苗木市场和苗木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巡查、走访和抽样检查。同时向各乡镇(街道)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联合行动的通知》,并在县林业局设立举报电话。二是严格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及时了解掌握有关侵犯林业植物新品行动种权和销售林木种苗假冒伪劣的不法行为,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打击。三是市局督导及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种苗站、林草科、执法支队及时到冠县对联合行动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和检查,及时解决新问题、新情况,从而推进了的工作开展。四是严把苗木管理关。对从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的单位、个人及销售种苗行为的实行持证生产经营,凡不合格的种苗,一律不准用于造林和流向市场销售。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育苗知识,让苗木生产经营者知法、守法。

据统计,全县共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38 份,年出圃优质苗木1500万余株,产值2亿多元,种苗花卉业已成为冠县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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