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防雷装置定期检测的公告

2020-03-12 11:14:51 来源:阳谷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阳谷县气象局

阳谷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2020年度防雷装置定期检测的公告

 

为做好我县雷电多发季节安全生产工作,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山东省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等规定,现就做好2020年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入使用的雷电防护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雷电防护装置应每年检测一次,对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应每半年检测一次。

二、雷电防护装置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切实履行防雷安全主体责任,主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并接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拒绝进行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气象主管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将依法对其予以处罚。

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应持有省级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书,在资质允许范围内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并对出具的检测报告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四、雷电防护装置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组织做好雷电防护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

对不具备防雷检测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从事防雷检测的现象,被检测单位可以进行咨询或举报。

阳谷县防雷管理监督电话:

0635-6365971   18806357851


                                                            阳谷县气象局

                    阳谷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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