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8)整改公示情况说明

2021-03-15 08:00:00 来源:阳谷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阳谷县人民政府承担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8)整改工作,现将该项工作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内容

济南市在2016年度全国74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中位列倒数第9位,未列入排名的聊城PM2.5平均浓度高于济南。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整改目标

     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完成了国家和省下达的任务目标。

    三、整改措施:

1、产业结构调整

2017年煤炭消费净压减6.9万吨、总量控制在22.7万吨的目标。

2、燃煤污染治理

一是加快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制定了《阳谷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已于2017年10月底前完成了2446家煤改电改气任务。二是加强煤质管理,推广清洁型煤。对63家散煤销售点进行了取缔,2017年派发清洁煤2万吨。三是推动锅炉升级改造。督导阳谷森泉热电严格落实燃煤锅炉超低排放。督导凤祥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完成了20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工程。

3、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

(1)加强了重点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治理,从严审批新、改、扩建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项目,2017年度拒批大气污染项目5个。

(2)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督导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机械制造、家具制造橡胶制品加工、塑胶管材、板材加工等重点行业300余家挥发性有机物产生企业建设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

(3)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开展了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摸底调查,对火电、化工、有色冶炼、建材等行业的煤渣、磷石膏、尾矿渣等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及运输环节进行了整治。8家建材企业建设了粉性物料贮存库房。

4、严格管控移动源

对在用重型柴油营运货车的信息进行摸底统计,建立辖区内所有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台账,全面推进县城区重型柴油货车管控工作。

5、加强油品管理

我县所有加油站已全面禁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市场监管部门每月对现售油品和车用尿素质量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严厉查处,顶格处罚。我县建成区所有加油站已完成三次油气回收设施的改造。我县建成区所有加油站已完成三次油气回收设施的改造。

6、加强秸秆露天焚烧

各乡镇街道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对辖区秸秆焚烧现象严格查处。

四、整改完成情况

2017年我县PM2.5平均浓度为0.085mg/m3;2018年我县PM2.5平均浓度为0.067mg/m3;2019年我县PM2.5平均浓度为0.65mg/m3;2020年我县PM2.5平均浓度为0.055mg/m3,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成了市下达的任务目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反映。

联系电话:6026800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23日,共计7天。

阳谷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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