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辽河生态环境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5)整改情况的公示

2019-12-10 13:52:00 来源: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政府 作者:龙山区工业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环保督察要求,按照辽源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龙山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辽河生态环境治理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辽龙发〔2019〕22号)的相关规定,现对龙山区已完成整改的一项辽河生态环境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16日,共7天。

  一、问题序号:5号

  (一)反馈问题

  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辽河流域13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中,还有7个未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每日约有3万吨污水排入东辽河干支流;有4个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由于大量工业废水的进入,导致这些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问题时有发生。

  (二)整改目标

  完成寿山新区污水干管工程8.7千米建设。

  (三) 整改措施

  进一步采取各项举措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制定项目进度“鱼刺图”,坚决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建设工作。在已完成了八千米的管线铺设、提升泵站土建及泵站内的设备安装工作,拨付建设资金1158.22万元的基础上,确保2019年末完成施工。

  (四)完成情况

  完成龙山区寿山新区污水干管工程8.7千米建设,目前已完成验收。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辽源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反馈意见署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16日。

  联系电话:0437-3166689

  通讯地址:辽河大路68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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