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县际、市际和省际(湖北省除外)班线车辆道路客运的通告

2020-02-20 15:49:09 来源:龙山新闻网-红网龙山站 作者: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了在疫情防控期间更好的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及外出务工人员返岗需求,恢复正常生活秩序,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恢复县际、市际和省际(湖北省除外)班线车辆道路客运。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客运班线恢复运营时间。自2020年2月20日起,县际、市际和省际道路客运班线逐步恢复运营。开往湖北的省际道路客运班线运营时间另行通知。

  二、恢复运营的客运班线及发班车时间安排:

  龙山—深圳1O:30每日发班;龙山—广州 1O:30每日发班;龙山—石狮1O:30每日发班;龙山—东莞1O:30每日发班;

  龙山—汕头1O:30每日发班;龙山—珠海1O:30每日发班;龙山—株洲12: 30每日发班;龙山—怀化08: 40每日发班;龙山—长沙09: 30、 10:30每日发班。

  上述客运班线根据旅客出行需求可增加发班班次。其它客运班线视情况逐步恢复营运,并适时公开恢复运营客运班线信息。运营班次具体情况查询“湘西湘运”微信公众号或者咨询州运龙山县公司(咨询电话时间:0743-6283902;咨询时间8:00—16:00。)

  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调度各客运班线复班,建立联络员制度,对恢复营运企业派一到几名联络员。督促和指导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对客运站、火车站周边客运秩序的维护治理,依法打击周边的“黑站”“黑点”,严厉打击票贩子兜售客票、招揽旅客等违法行为。

  四、道路客运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所有乘客乘车必须携带由所在村(社区)出具的体检健康证明,身份证,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配合司乘人员搞好信息登记。凡不佩戴口罩、不配合体温检测和不配合信息登记的乘客一律不允许乘坐客运车辆。二是严格规范和加强乘客体温检测及乘客信息登记。对客运站人员做好登记和健康检测,发热、咳嗽等有症状人员,及时报卫健部门按程序予以处理。三是疫情期间客运班车按照核定载客人数的50%控制客座率,车厢后两排座位作为途中留观区,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四是明确一名防疫专干和消毒人员,每天对运营车辆进行2次消毒,负责向主管部门报送防疫工作信息及情况。

  龙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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