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丽江市古城区委巡察公告 (2019年第13号)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四届区委第十轮巡察组建4个巡察组,将于近期对区总工会、区气象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红十字会开展为期30天的巡察(包含节假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巡察对象为上述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下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区委巡察组将突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受理信访、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对巡察对象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进行了解,发现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各个巡察组分别设立信访接待窗口、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短信)、电子邮箱、邮政信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访。 (一)四届区委第十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单位:区总工会、区气象局 1.信访接待窗口:巡察组驻被巡察单位办公室; 2.举报电话(短信):18988044235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3.电子信箱:gcqwxcz1@126.com; 4.邮政信箱:古城区纪委转区委第一巡察组,邮编:674199。 第一巡察组巡察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至12月13日,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渠道将自行关闭。 (二)四届区委第十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1.信访接待窗口:巡察组驻被巡察单位办公室; 2.举报电话(短信):18988042685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30; 3.电子信箱:gcqwxcz2@126.com; 4.邮政信箱:古城区纪委转区委第二巡察组,邮编:674199。 第二巡察组巡察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至12月13日,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渠道将自行关闭。 (三)四届区委第十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信访接待窗口:巡察组驻被巡察单位办公室; 2.举报电话(短信):18988044260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3.电子信箱:gcqwxcz3@126.com; 4.邮政信箱:古城区纪委转区委第三巡察组,邮编:674199。 第三巡察组巡察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至12月13日,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渠道将自行关闭。 (四)四届区委第十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巡察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红十字会 1.信访接待窗口:巡察组驻被巡察单位办公室; 2.举报电话(短信):18988043585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3.电子信箱:gcqwxcz4@126.com; 4.邮政信箱:古城区纪委转区委第四巡察组,邮编:674199。 第四巡察组巡察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至12月12日,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渠道将自行关闭。 四、工作权限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按照规定正常受理。根据相关规定,区委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也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区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巡察监督部门:丽江市古城区委巡察办; 巡察监督电话:0888-5311867; 电子邮箱:lijianggcqwxcb@126.com。 特此公告
中共丽江市古城区委巡察办 2019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