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期间小区管理的通告
为做好情防控工作,经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决定从即日起全面加强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居民严格自我管控。节后首次进入小区的居民必须主动向业主委员会(或小区指定负责人)报告行动轨迹并做好登记。小区居民要加强相互监督,如发现有未主动报告的,应积极向业主委员会(或小区指定负责人)举报。小区居民以居家为主,做好自我防护,尽量避免外出,每日测量体温,出现发烧、咳嗽及乏力症状及时就医。每户家庭根据需求,原则上固定指派1人外出采购生活物资。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得外出。积极支持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物管、挂联单位开展防控工作。 二、小区加强管理服务。业主委员会对小区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建立小区健康微信群移交社区管理,组建小区联防队,督促物业严格落实小区出入管理,做好车辆、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测量、消毒消杀等工作,非小区住户一律不得进入。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的前提下,原则上只留一个出入口,其他出入口暂行封闭,在指定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定点收集桶。小区内业主装饰装修、小区基础设施改造等工程一律暂停施工。 三、认真做好挂联防控。各挂联单位工作组要督促指导并协助物业严格落实小区出入管理,做好车辆、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测量、消毒消杀、宣传等工作。 四、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各街道、社区全力统筹组织辖区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区防疫指挥部1、2号令,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五、严查严处。对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的人员或寻衅滋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丽江市古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代章)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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