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为满足金安镇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号)等文件精神,古城区对金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进行了局部修改,并编制了《古城区金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
经《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古城区金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的批复》(丽政复〔2020〕9号),丽江市人民政府批准了《古城区金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现予公示。
附件: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古城区金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的批复
古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