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玉龙县海西经营性公墓建设方案(听证稿)》听证结果报告(第3号)

2020-01-20 08:38:00 来源:玉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政府决策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提高政府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玉龙纳西族自治县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2020110日下午在玉龙县以县政府名义举行了《玉龙县海西经营性公墓建设方案(草案)》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第1号听证会公告

20191231,在玉龙县重大决策听证系统、玉龙县政府公开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举行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关于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听证时间、听证地点等相关内容。同时,将草案听证稿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二)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

202013前,确定了听证主持人和决策发言人;核实确定了15名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其中,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6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乡镇代表6人;投资方代表1人。特邀嘉宾市民政局2人,律师1人。邀请了县纪委和县司法局各1名工作人员作为听证监察人。

(三)发布第2号听证会公告

202013,在第1号公告发布的网站发布了《玉龙县海西经营性公墓建设方案(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听证决策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单等事项。

(四)准备材料和会场布置

在听证会举行前,起草并准备好了听证主持人、听证人使用的材料和会场发放的材料;完成了会场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110下午1430-1600听证会在玉龙县民政局三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由县民政局副局长和志锦主持,县民政局局长为听证决策人。其他参会人员的到会情况为:听证陈述人到会14人(请假1人),听证监察人2人,特邀嘉宾市民政局2人。

听证会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一)听证主持人介绍参会人员情况和听证会纪律;

(二)县民政局局长和光荣就建设方案草案听证稿的主要内容作说明;

(三)听证陈述人对建设方案草案听证稿发表意见并作了提问,县民政局局长听证决策人对听证陈述人的提问进行答复;

(四)特邀嘉宾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所长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听证主持人对听证会作简要总结。

三、听证陈述意见

到会的14名听证陈述人全部作了现场发言,对《玉龙县海西经营性公墓建设方案(草案)》的制定给予了充分肯定,现根据听证代表的发言确认的听证意见进行了综合归纳:

(一)肯定意见

大多数听证代表认为《建设方案(草案)》的制定实施有利于推进和完善殡葬事业公共投入和稳步增长机制,对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具有实际意义,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事业文明全面进步的重要保障。

(二)修改意见或建议

1、项目建设意义重大,支持该项目的建设,待民政厅批复后,到发改局立项对接;

2、选址不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同意该项目建设;用地保障由于一期布局22.98亩上报至省自然资源厅为通过,将在乡级规划《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中安排;

3、以生态红线和节约土地为前提,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该项目的建设,配备固定人员进行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的报批工作,按规定完成基本建设程序,;

4、经审核,该项目选址规划面积为225亩,对比玉龙县森林资源一张图,用地面积全部为林地,其中3亩林地涉及省级公益林不符合审批要求,须作适当调整;

5、建议按时完成立项审批及实地勘测规划,明确分期建设的地块,对不符合林地审批的面积及时做出调整规划;

6、建议在发改立项后,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办理环评手续;

7、核实项目是否涉及水源林,是否涉及河流水系的征占用地,结合环境生态从水土保持的理念增设水土保持设施建设;

8、建议涉及水源地河流水系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在项目开工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未经审批许可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9、依法依规遵守制度,严格把控价格,做到民政兜底墓位;

10、规划调整前尽量到实地与乡、村、组一级进行调研;

11、加快相关手续报批进度,建议进一步做好该项目群众的思想工作,保证当地群众的利益诉求,获得群众的最大支持;

12、充分考虑未来建设项目操作的可行性,尽量避免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13、按各部门提出相关要求意见建设,按程序上报司法审查,再做风险评估;

14、认真做好修改规划和调整完善规划的衔接工作,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15、建设项目方案批准后,请求有关部门尽快项目落地实施。

    四、听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针对听证陈述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听证发言人(听证决策人)进行了现场解答,会后,记录人员对听证会上所提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对多数意见和建议予以吸收采纳,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方案》。现将采纳意见和建议的情况汇总如下:

 1、同意采纳第1条意见或建议,按程序尽快上报省民政厅,批复后立项;

2、同意采纳第2条意见或建议,进一步核实项目用地范围,尽量安排项目规划指标;

3、同意采纳第3条意见或建议,以生态红线为前提,按规定完成基本建设程序;

4、同意采纳第4条意见或建议,选址规划225亩内涉及省级公益林的3亩不符合审批要求,尽快作出调整;

5、同意采纳第56条意见或建议,按时完成立项审批及实地勘测规划,明确分期建设的地块,对不符合林地审批的面积及时作出调整规划,立项后,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办理环评手续;

6、同意采纳第78条意见或建议,结合环境生态从水土保持的理念增设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在项目开工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未经审批许可项目不开工建设;

7、同意采纳第9101112条意见或建议,充分考虑未来建设项目操作的可行性,避免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加快相关手续报批进度,进一步做好该项目群众的思想工作,保证当地群众的利益诉求,获得群众的最大支持;

8、同意采纳第131415条意见或建议,按程序上报司法审查,再做风险评估;做好修改规划和调整完善规划的衔接工作,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建设项目方案批准后,尽快项目落地实施。

附件:《玉龙县海西经营性公墓建设方案(草案)》(听证修改稿)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01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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