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历史沿革

2019-12-08 23:17:10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县域在战国时期属秦国边地,楚庄蹻建滇国时属滇国之地。

  民国三十年(1941),隶属于云南省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公署设丽江县城;民国三十六年(1947)隶属于云南省第十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治所先设于维西,民国三十七年迁丽江,与设于鹤庆的第十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合并。

  西汉元鼎六年(前111)至东汉时期属益州越嶲郡遂久县。

  蜀汉建兴三年划归云南郡。东晋至南北朝时期属宁州云南郡西姑复县。

  唐代,吐蕃和南诏先后在铁桥城(今塔城乡)设神川都督府。

  宋大理国前期属剑川节度,后属成纪镇善巨郡,时县境有三赕(丽江坝)、九赕(巨甸、石鼓等)等几个行政区。

  南宋理宗宝祐元年(1253),忽必烈征大理国,在境内设茶罕章管民官。

  元至元八年(1271)改为茶罕章宣慰司,至元十三年(1276)置丽江路军民总管府,“丽江”之名从此始用。

  至元二十二年(1285)改设丽江路宣慰司。

明洪武十五年(1382),任元朝丽江宣慰司副使的阿得归附明朝,明朝置丽江府。

  清顺治十七年(1660),仍设丽江府。雍正元年(1723)“改土归流”,解除木氏土司统治权。乾隆三十五年(1770)设丽江县。

  民国二年(1913)废丽江府,丽江县属腾越道。民国十八年(1929)废腾越道,直属云南省。

1949年7月1日属滇西北人民行政专员公署丽江政务委员会。

1949年10月1日属滇西北人民行政专员公署丽江县。

1950年属丽江专区丽江县。

  1961年4月10日,设立丽江纳西族自治县,属丽江专区(1971年改为丽江地区)。

2002年12月26日,国务院批准设立玉龙纳西族自治县。

2003年4月1日,丽江纳西族自治县正式撤销,分设为古城区和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是丽江纳西族自治县的传承和延续。

  2005年8月4日,云南省政府批准撤销仁和傈僳族乡,其行政区域并入石鼓镇,石鼓镇政府驻地不变;撤销金庄乡,其行政区域并入黎明傈僳族乡,乡政府驻原金庄乡政府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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