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担任专职村党组织书记的资格条件

2019-12-05 10:04:59 来源:和政党建网 作者:和政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3项资格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二、3项资格条件政策口径

1.在乡、村服务的“三支一扶“进村进社”“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扶持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民生实事”等项目人员中尚未入编的大学毕业生:指省上统一招考的项目人员,各地自行招考的各类人员不符合条件,已经有正式编制的人员不能报考,非项目生不能报考。
    2.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是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党龄满1年以上(党章规定党龄从转正之日起计算,支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任村党组织书记必须有1年以上党龄),有2年以上乡、村工作经历(项目生服务期必须满2年以上,2014年以后1万名民生实事项目生中在县以下乡镇涉农企业、主要业务面向农村、目前还未离岗仍在原企业工作的可以报考,其他5类只要在乡、村工作符合条件都可以)
    3.户籍在试点县(市、区)、本人在外地服务的项目生或本人在试点县(市、区)服务、户籍在外地的项目生,在户籍地和服务地都可以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为硬性条件;既不在甘肃服务、也不是甘肃户籍的不能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选聘对象:项目生在服务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不能参加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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