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等有关规定,我局对企业申请事项组织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检查,以下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规定的内容,现将现场检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4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传真):0930-5521055 通讯地址:和政县三合镇周刘家村(原工商局办公楼) 邮编:731200 附件:和政县药品经营(零售)企业现场检查结果公示表1.pdf 和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