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2020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公告

2020-07-31 08:00:00 来源:欢迎访问康乐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人社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临夏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省上为民办实事办理工作的通知》(临州办发〔2020〕27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14号)和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关于印发临夏州2020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临州人社通〔2020〕148号)精神,现就康乐县2020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采取省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临夏经济开发区、州直企业和县域内企业就业。招聘企业及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未就业的康乐县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有意愿在康乐县就业的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鼓励用人单位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已签约就业单位但又解约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出具《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件,无需再提供《就业报到证》。已享受过省财政生活补贴的毕业生,不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三、扶持政策

省财政对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招聘企业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通过本项目招聘至企业的毕业生,可由用人单位所属州、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按照依法订立的合同进行管理,享受补贴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毕业生订立的劳动(劳务)合同,并允许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补贴结束后,用人单位应积极吸纳留用已招聘的毕业生。

四、组织招聘

(一)组织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康乐县城东小学报名。报名时填写《临夏州2020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资格审核表》(附件2),并提供《择业通知书》(已签约就业单位但又解约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出具《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件)、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资料(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4日至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2.报名地点:康乐县城东小学

3.康乐县人社局在城东小学设临夏经济开发区、州直企业招聘报名点,有意愿应聘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城东小学报名应聘。 

4.每人仅限填报一家企业,县域内企业、州直企业及临夏经济开发区企业不能重复报名。对不按规定重复报名的,一律取消资格。

5.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低保证及发放记录。

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县精准办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组织双向对接

康乐县2020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统一的面试(测试)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19日。康乐县人社局负责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与县域内招聘企业对接,“双向选择”,各企业要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附件1:临夏州2020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临夏州2020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资格审核表.xlsx

附件3:2020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报名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4:2020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xlsx



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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