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背景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提到:近年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教育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师资队伍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入园难”问题突出。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甘肃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要求》,我院受康乐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编制《康乐县城东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 二、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康乐县城东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 项目主管单位:康乐县人民政府 项目建设单位:康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拟建地点:康乐县城东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位于康乐县附城镇东城区原桑家小学原址内(桑家小学已并入康乐城东小学),项目总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 项目建设内容:本次新建康乐县城东第二幼儿园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幼儿园1栋、门房1栋及室外附属工程。 新建3层幼儿园1栋,建筑面积5664.00平方米,共设置12个幼儿班(30人/班),单层门房一栋,建筑面积28平方米,同时配套新建校门、围墙、场地硬化、活动场地人工草坪铺装及室外管网等附属工程。 三、项目选址方案 3.1项目比选方案 选址方案一(原桑家小学):位于康乐县附城镇东城区原桑家小学原址内(桑家小学已并入康乐城东小学) 选址方案二:位于胭脂湖东岸,迎宾路东侧及311省道西侧。 5.2比选方案建设条件对比分析
综合以上对比分析,该幼儿园的建设项目现状周边人口密度较小,为尽大可能满足城东幼儿教育,在规范要求的基础上适度扩大目前该幼儿园的服务半径。项目选址方案一(原桑家小学)位于城市总体规划的东北侧,该方案从长远角度开看,与城市的总体拓展方向基本一致,符合城市总体发展的需要。方案二用地条件良好,北侧区域为城市待开发区域,现状无居住人口,在控规中配套建设幼儿园,待该区域开发建设完成后,配套建设幼儿园能够满足该区域的幼儿教育需求。因此选址方案一(原桑家小学)和方案二均适宜作为幼儿园项目建设用地。从城市长远发展以及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来看,方案一(原桑家小学)选址更适宜作为现状以及未来城市发展需要的幼儿园建设用地。 四、基本结论 康乐县城东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用地规模为1公顷(合15亩),共设置 12 个幼儿 班(30 人/班)。符合国家的教育政策,是康乐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是改善康乐县附城镇东区学前教育现状的必要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该项目的建设是提高康乐县整体教育办学资源,对康乐县构建和谐社会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康乐县城东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现状周边人口密度较小,为尽大可能满足城东幼儿教育,在规范要求的基础上适度扩大该幼儿园的服务半径。项目选址方案一(原桑家小学)位于城市总体规划的东北侧,该方案从长远角度开看,与城市的总体拓展方向基本一致,符合城市总体发展的需要。方案二用地条件良好,北侧区域为城市待开发区域,现状无居住人口,在控规中配套建设幼儿园,待该区域开发建设完成后,配套建设幼儿园能够满足该区域的幼儿教育需求。因此选址方案一(原桑家小学)和方案二均适宜作为幼儿园项目建设用地。从城市长远发展以及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来看,方案一(原桑家小学)选址更适宜作为现状以及未来城市发展需要的幼儿园建设用地。 五、主要建议 1、依据《甘肃省建设项目选址管理办法》要求,本次规划选址论证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会后,将专家审查意见和《规划论证报告》一并作为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依据。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选址论证的相关条款要求,除编制本次规划选址论证报告以外,尽快编制完成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分析报告;编制交通影响评价分析报告和安全影响评价报告。 3、待本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会后,依据法定程序对项目选址地段内所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应采取必要形式征求其意见。将修改完善后的选址论证报告提交康乐县人民政府进行审议,同时,应把选址论证结果和厉害关系人意见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4、待本报告通过规划审查后纳入到正在修编的康乐县国土空间规划中。 六、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7天(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康乐县自然资源局(单位需盖章,个人需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调整或放弃权利。 联系电话:0930-4421482 联系地址:康乐县南滨河路(康乐县自然资源局) 邮编:73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