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临沂市统一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试行)》(临医保字〔2019〕67号)等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自主申报、河东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审核、第三方现场评估,拟确定以下20家医药机构为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7日(共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河东区医疗保障局反映。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0539-8096918 临沂市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11日 |
按照《临沂市统一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试行)》(临医保字〔2019〕67号)等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自主申报、河东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审核、第三方现场评估,拟确定以下20家医药机构为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7日(共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河东区医疗保障局反映。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0539-8096918 临沂市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