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居民医保征缴工作的公告

2020-02-20 08:00:00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莒南县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目前,我县2020年度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已经进入最后阶段,尚未缴费参保的城乡居民,在2月底前仍可缴纳个人缴费部分250元参保。自3月1日起,参保费需要个人全额缴纳(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和政府补贴部分共计800元),请尚未缴纳2020年度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抓紧时间进行缴费,以便更好地享受相关医保待遇。现就居民医保缴费参保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保登记

1、未参保过城乡居民医保或曾参保过但发生中断的,包括未参保过的新生儿,外地户籍迁入人员或因参加职工医保中断的,需要先进行参保登记或续保后,方可进行缴费。登记方式为:电话登记,17662877875;现场登记,莒南县新政务大厅A区一楼8号窗口或各乡镇人社所。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优抚对象、残疾人孤儿及困境儿童和计生人员等7类特殊人群,无需个人缴费,通过各部门提供名单先行导入参保。往年属于上述7类特殊人群,2020年度不再享受相关待遇的,需要先进行身份变更登记后再进行缴费,变更登记方式为:电话登记,17662877875;现场登记,莒南县新政务大厅A区一楼8号窗口。具体名单可咨询扶贫、民政、残联、退役军人、卫健等相关主管部门。

3、70周岁以上老年人无需个人缴费,但需要通过认证并进行登记参保后方可享受待遇,尚未认证进行参保登记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请尽早认证登记,以免影响医保待遇享受。认证登记方式为:电话认证,17662877875;现场认证,莒南县新政务大厅A区一楼8号窗口或各乡镇人社所。

4、城乡学生不再由学校组织参保,尚未参保的在校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登记,缴费参保。

二、缴费方式

2019年度正常缴费参保且未中断的城乡居民,或已经登记、续保的城乡居民,可以使用微信小程序“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关注微信公众号“山东税务”或者使用支付宝-城市服务功能进行缴费。也可通过银行缴费参保,我县居民可在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临商银行的柜面、自助机、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等进行缴费,各银行具体缴费方式可咨询相关银行。

三、待遇享受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优抚对象、残疾人、计生人员、孤儿及困境儿童和7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8类特殊人群,个人缴纳部分由财政全额代缴,无需个人缴费,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为参保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6个月以内新生儿,缴纳个人缴费部分250元参保,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为出生之日起至参保年度的12月31日。

3、普通人群在上一年度12月底前缴费的,缴纳个人缴费部分250元参保,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为参保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元旦后至2月29日前缴费的,缴纳个人缴费部分250元参保,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为缴费到账之日(一般为缴费次日)30天后至参保年度的12月31日。3月1日之后缴费的,需要个人全额缴纳参保费(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和政府补贴),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为缴费到账之日(一般为缴费次日)30天后至参保年度的12月31日。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莒南县医疗保障局,电话:7223799

莒南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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