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现将兰陵县行政执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主动出示有效的实体行政执法证件或者电子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人员未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配合执法,并可以向兰陵县司法局投诉、举报。具体查询方式:1.登录兰陵县政府网站,在“公示公告”处查看。2.关注兰陵县司法局公众微信号进行查询。 附件:兰陵县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兰陵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 2020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