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残疾人用工单位: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社会各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为准确了解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18〕31号)和《山东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解答》规定,每年4月底前完成上年度各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工作,为减轻集中审核时面对面服务增加疫情传播的风险,决定对机关、团体、事业、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2019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推行审批服务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我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驻兰陵的中央及省(市)属单位。
安排就业的残疾人,是指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二、年审时间及方式
审核时间从3月16日起至4月26日结束。用人单位自行在网上登陆“山东省残疾人公共服务管理系统”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板块”办理,在线提交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县残联在线审批。
三、网上年审有关说明
1、系统网址及浏览器
服务平台:http://service.sddpf.org.cn/
主要使用者:企业用户
系统推荐使用谷歌(Chrome)、火狐(Firefox)、360极速模式、IE11以上版本。
2、服务平台业务办理
符合年审要求的单位,按照系统要求进行账号注册登录,选择残保金业务板块并按要求完成自主录入工作。
3.特别注意点
完成逐条信息录入工作后,勾选同意以上声明框、点击保存按钮暂存填写的信息,待单位需要录入的资料全部完成后,再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提交审批程序。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留存纸质版年审资料档案,以备后期审核。
2、各用人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如实提供审核数据,按时参加年审。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年审或不提供年审材料的的用人单位,逾期不再进行审核。
3、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地址:兰陵县文峰路残疾人联合会四楼401室,咨询服务电话:0539-2653067。
4、有关业务政策、系统使用咨询和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或技术支持QQ群向县残联反馈。
兰陵企事业单位用工年审专用QQ群:331534126。
附件:系统使用说明
兰陵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