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慈善总会“爱心传递、捐物助贫”活动物品接收情况公示(一)

2020-03-23 08:00:00 来源:兰陵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3月6日兰陵县“爱心传递、捐物助贫”活动启动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及时宣传、带头捐赠,社会各界积极响应、慷慨解囊。集中捐赠阶段刚刚开始,全县已有3个乡镇、28家部门单位完成和超指导计划捐赠,充分体现了广大干部职工、社会各界的责任自觉和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现将物品捐赠情况公示如下。

一、乡镇、街道:大仲村镇、磨山镇、新兴镇三个镇已率先完成捐赠计划。

二、单位、部门、企业:28个已完成或超计划完成。

兰陵县“爱心传递、捐物助贫”活动

捐赠汇总表

序号

捐赠单位

捐赠计划

(件)

完成情况

(件)

备注

1

商务局

5

11

2

临沂华龙热电有限公司

43

3

兰陵城投矿业有限公司

62

4

财政局

7

43

5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4

4

6

总工会

4

4

7

兰陵县第二实验中学

29

8

能源工作服务中心

3

3

9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5

45

10

人民检察院

17

17

11

兰陵县思源实验学校

12

12

行政审批服务局

19

19

13

兰陵七中

30

14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

10

15

县委组织部

5

14

16

县政协

6

8

17

县人大

9

9

18

农业农村局

22

22

19

政府办

10

11

20

党校

4

5

21

广播电视台

14

16

22

兰陵县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71

23

兰陵县第六小学

8

24

兰陵县第七幼儿园

1

25

兰陵县第六幼儿园

1

26

会宝岭水库管理处

12

17

27

兰陵县应急管理局

11

11

28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

三、几点建议

1、按要求捐赠。近期,工作人员在接收时发现有个别捐赠的家具质量偏低,有的甚至无法正常使用。要求捐赠物品无损坏、外观完好,能满足贫困群众正常使用。

2、按规定公示。各乡镇(街道)要统计好捐赠物品明细,建立物品捐赠台账(包括捐赠物品名称、数量、捐赠人单位和姓名等),并予公示。

3、按需求发放。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贫困群众实际需求,合理制定分配方案,统筹发放。同时坚持“边捐赠、边发放”,确保及时发放到位,并将捐赠物品的分配、发放等情况,报送至兰陵慈善总会邮箱(cscszh@126.com)和县扶贫办。兰陵慈善总会、扶贫办、民政局再次倡议全县各级、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爱心传递、捐物助贫”活动中来,高质量按时完成本次爱心传递活动,为全县贫困群众真心真诚献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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