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道路通行秩序的有序和畅通,提高通行效率,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罗庄大队决定自2020年12月30日起对罗庄区以下路口、路段启用交通违法监控抓拍设备,对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逆向行驶、超速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不系安全带、拨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罗庄大队 2020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