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医疗保障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医疗费用手工报销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0-02-03 08:00:00 来源: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尊敬的广大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鉴于目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互联网+医保”和“让数据多跑腿,群众不跑腿”的工作要求,我县积极推进“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系统办、电话办”等不见面方式办理医保业务。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对医疗费用手工报销业务有关事宜提醒如下:

一、参保人员非紧急需要的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如转外治疗、异地安置等情况下未能实现联网结算的),建议您首选延期办理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待疫情解除后再提交申请材料。对2019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截止时间统一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如急需进行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办理方式分为现场办理和非现场办理。

(一)现场办理,参保职工住院费用需要到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报销手续;参保职工门诊慢病费用需要到参保患者本人的慢病定点医院;参保居民需要到各乡镇卫生院医保办办理报销手续。

(二)非现场办理主要是指通过邮寄材料办理报销手续。邮寄前请提前拨打电话咨询“预约办”。

三、转外就医手工报销所需材料包括:医院收费票据、住院明细清单原件,门诊提供处方底方、住院提供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或银行卡复印件等等。

四、因县内定点医院网络异常等原因造成参保职工出院时无法联网直接结算的,由定点医院暂时挂账处理,待疫情解除后再进行联网直接结算。

五、提倡“不见面办理”更安全。为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建议您采用电话、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等非现场方式办理医保业务,尽量避免到办事大厅办理。确需到办事大厅现场办理的,提醒您务必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体温检测等工作,减少大厅逗留时间,即办即走,不得逗留,以免造成交叉感染。

广大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衷心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0二0年二月二日

医保业务办理联系方式

县医保局

办公电话

办公室

2099588

转诊备案(慢性病管理)

4970056

征缴业务(医保关系转移)

5253595

中心报销业务(医疗救助业务)

4688607

居民大病报销

4212460

各定点医疗机构

办公电话

县人民医院

4689026

县中医医院

4228026

县精神病院

4181227

平邑街道卫生院

18854435539

县第二人民医院

2109902

仲村镇中心卫生院

2103171

地方镇中心卫生院

4391019

卞桥镇中心卫生院

4331019

临涧镇中心卫生院

8450757

郑城镇中心卫生院

2103561

铜石镇卫生院

15762057791

柏林镇卫生院

4401120

流峪镇卫生院

4012989

温水镇卫生院

4311041

武台镇卫生院

4451006

保太镇卫生院

6379370

丰阳镇卫生院

4931779

卞桥镇资邱卫生院

4982006

郑城镇魏庄卫生院

405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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