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重大决策部署,纾解企业困难,按照国家和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工伤保险)通知要求,现将平邑县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0年3月21日至2020年3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前提出变更申请(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单位签字盖章,扫描后发县社保中心电子邮箱pyca@163.com)。 县社保中心联系电话: 企业划型及减免政策咨询:0539-4681801 已缴社保费退费咨询:0539-4688306 监督与举报:0539-4688618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