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严厉打击客运非法营运行为的通告

2020-02-10 08:00:00 来源:沂水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及道路客运市场现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控期间,我县长途班线、县内所有客运班线、公交车、出租车暂停营运。

二、非法营运车辆手续不齐、证件不全、安全防护性能低,疫情交叉感染机会加大,极其不利于疫情防控工作。提倡市民拒乘黑车文明出行。

三、从事非法营运有故意传播病毒,危害公共安全嫌疑。即日起,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将重点查处非法营运、车辆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快、顶格处罚。

四、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网站、微信群、朋友圈等发布顺风车、网约车、车找人信息,一经发现一律视为从事非法营运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查处。

五、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复工开学需要,加强对农民工、学生等群体出行的组织,由县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交通联防工作组统筹运力保障,满足群众正常出行需求。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投诉举报电话:0539-2236606。

县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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