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站镇致沿街经营户的一封信

2020-03-29 08:00:00 来源:沂水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尊敬的广大沿街经营户朋友们:

你们好!为进一步提升城镇管理水平,共同营造整洁、有序、文明的环境,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所有经营户必须在店内经营,不得在店外展示商品、摆放货物,自觉杜绝店外经营和占道经营。

二、新建、更换门头招牌、户外广告必须按程序报批,经批准后方可设置,实行“一店一牌”,统一标准。要加强日常维护,确保其安全、整洁、完好。对于未经批准私自设置的广告牌,将一律予以取缔。

三、机动车、非机动车应严格按照规定停放,排列整齐

四、不得在树木、电线杆、路牌等设施上晾晒、吊挂物品,不得从事乱搭乱建、破窗开店或进行其他违法建设,不得在公共设施上乱写乱画乱贴。

五、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户必须对排放的油烟、污水、污物、烟尘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六、主动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包卫生、包绿化、包美化、包看护、包秩序),保持门店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形成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感谢你们的理解和支持!

 

 

 

马站镇驻地综合提升和路域环境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9日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